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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有关职业资格认证的法律法规

2021-10-29 78jz.com 热度:1085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是一种特殊的国家考试,也是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对技术技能、人才的资格认证制度。以下是其相关法律法规。
• 1993年党在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制订各种职业的资格标准和录用标准,实行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两种证书制度。
• 1994年,劳动部、人事部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中明确:职业资格是对从事某一种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它是个人做好该职业工作的依据,是个人工作能力与将来可能取得工作业绩的一种价值标志。
• 1994年《劳动法》第八章第69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 1996年《职业教育法》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并明确"学历证书、培训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为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毕业生、结业生从业的凭证。"
• 同年(1996)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贯彻实施职业教育法的通知》明确指出,职业资格证书要作为职业介绍机构择优推荐就业和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凭证。
• 1998年,国家教委、国家经贸委、劳动部在《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法>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做了详细说明:"要逐步推行学历证书或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两种证书制度。接受职业标准,开展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考试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职业资格证书。学校教育的学生,经所在学校考试合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学历证书;对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要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职业等级职业技能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从事相应职业的凭证。"
• 1998年11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了劳社部发[1998] 18号《关于对引进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加强管理的通知》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从1999年开始对引进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其发证机构进行资格审核、注册,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有关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职业资格认证的法律法规就介绍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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